在货代工作中,经常会听到无车承运人一词,对于刚入行的小伙伴来说,并不是很清楚无车承运人到底是是什么意思,部分小伙伴还以为无车承运人就是货运代理人,两者性质一样。那么果真如此吗?无车承运人与货运代理人之间到底又有何关系呢?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下吧!
据了解,无车承运人一词是由美国货车经纪人这一词汇演变而来,也是无船承运人在陆地的延伸,指的是不拥有车辆而从事货物运输的个人或单位。无车承运人一般不从事具体的运输业务,只从事运输组织、货物分拨、运输方式和运输线路的选择等工作,其收入来源主要是规模化的“批发”运输而产生的运费差价。
而货运代理人则是安排他人货物海上货物运输的一方当事人,所收取的费用按运费的某一百分比加上开支计算。像无船承运人、船舶代理人、海上货运代理人这三者都可以理解为货物代理人,都可以帮你办理货物出口的提单手续。从两者的联系来看,它们在本质、作用、资产购置要求以及盈利模式上都相同,可两者又存在极大区别。
1、法律地位不同
无车承运人属于承运人的范畴,其业务活动都是以承运人的身份接受货载,并以托运人的身份向实际承运人委托承运,签发自己的提单,并对货物的安全负责。所以当货物发生损失需要赔偿时,无车承运人要与实际承运人一起承担连带责任。
而货运代理人却不需要对货物的安全运输承担责任,因为货运代理人是受货方委托,代货方办理货物运输的人,其属代理人范畴,主要业务活动是代理货主办理订舱、报关的等业务。
2、身份不同
虽说两者都是中介组织、相对货运代理人来说,无车承运人更像是处于中介组织与实际承运人之间,兼具二者共同特性的一种业态形式。简单的讲,无车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属于承托关系,与收货人是提单签发人与持有人的关系。对于托运人而言,无车承运人是承运人,而对于实际承运人来讲,无车承运人又是托运人。
货运代理则是受他人委托办理服务事务,与托运人之间是被委托方与委托方的关系,与收货人则不存在任何关系,而在托运人与收货人之间承担的只是介绍人的角色。
3、收费不同
无车承运人是以承运人的身份向货主收取运费,然后委托给实际承运人完成运输,并向其支付运费,赚取两者的运费差价。而货运代理人收取的就只是服务中介费。
其次就是两者成立的条件及审批程序也有所不同。我国对成立货运 代理企业实行审批制,对注册资本规模上做出了严格的要求。而对于无车承运企业则是实行登记制,而不是审批制,只需要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便能成立无车承运企业。总的来说,成立无车承运业务经营者的条件要比货运运输代理企业的条件要容易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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