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12号,一位滴滴代驾司机在湖南长沙雨花区意外身亡。此后,死者家属找到保险公司索赔时才发现,此前在死者在滴滴公司培训时,公司所承诺的120万保险无法兑现。保险公司给出的解释是:滴滴公司买的不是意外险,只是滴滴代驾责任险,只能够在接单上车后和下车前出现意外的赔付,这意味着家属一分钱拿不到。
而最耐人寻味的却是,滴滴公司在每次出行时,都会向司机收取2.35元的保险费用。死者王灿在滴滴一共在滴滴平台接了1573单,每笔订单都抽取了2.35元,一共抽取了将近3696元的保险费用,而在王灿出事后滴滴公司却只答应赔偿一万元。
一位滴滴湖南分公司的负责人甚至说出了这样的话:这边的话滴滴代驾平台只负责发布信息,(和)他们(代驾司机)的关系的话应该是居间服务关系。我方的意见如下,就是一个垫付责任,现在如果那个肇事方没有赔的话我就垫付,有赔的话那我就不承担任何责任。就是可能表示一点人道主义,给你一点精神安慰。反正就是这个意思。
但相关专家对此表示,代驾司机与滴滴并非没有任何关系,滴滴平台作为投保人为代驾司机购买了保险,是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的关系。
而对于那2.35元的保障金到底用在何处,以及滴滴与司机签署的“劳动合同关系”是否真的是一纸空文,滴滴方面一直没有给出回应。
对于上述事件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表示,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工伤。因此根据对应的劳动合同关系,浙江外企德科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工伤赔偿责任。如果用工单位没有为其购买社会保险,还可以进行相应行政处罚。
滴滴出行近期事件频发,各种负面新闻铺天盖地,对此你又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