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之前首先我们了解一下班轮,班轮又称定期船,是指航线上在一定的停靠港口,定期开航的船舶。班轮的承运人一般是在码头仓库交货或提货,对货主便利。而船舶代理是根据船舶经营人的委托办理船舶有关营运业务和进出港口手续的工作。船舶代理分国内水运船舶代理和国际海运船舶代理。国内水运船舶代理通常由各港务管理单位办理。船舶代理单位办理的业务包括组织货物运输,如组织货载等;组织旅客运输;安排货物装卸;为船舶和船员服务,代办各种手续;代办财务有关业务和船舶租赁、买卖等,以及商办海事处理和海上救助等业务。那么班轮在代理业务中我们要注意的事项是什么?一起和小编来了解下吧!
第一班轮代理机构在取得正本提单的前提下,才可以放货于收货人。
第二在放货时,货主所出具的海运提单应为清洁的、不存在任何问题的正本海运提单。
第三如果货主所出具的提单不具备上述要求,需责令提货人提供违约补偿担保书。
第四班轮代理机构在放货时,还需征得班轮公司对上述违约补偿担保书的认可。
第五如果提货人出具不完善的海运提单,班轮代理机构还应取得发货人的书面委托书,以便安全地将货物交付给发货人书面所指定的收货人。
第六班轮代理机构还应该核查该不完善的海运提单,是否具备世界一流银行签发的连署文件。
第七班轮代理机构应当查明海运提单上所注明的班轮代理机构及班轮公司是否自身相符。
第八在随附海运提单的文件中,搞清该批货物的货款结算期限。
第九海运提单上所标明的货物类别是否同实际交付的货物相符。
第十班轮代理机构在目地港放货时,提货单据应当是原始的海运提单正本,而不是副本传真件或影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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