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无人机商用领域迎来重磅利好。4月1日,京东宣布京东无人机将在陕西、甘肃、宁夏、青海等民航西北局辖区内实现跨省域运营。近日,中国民用航空西北地区管理局正式印发了《西北地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物流配送经营活动管理办法(试行)》(民航西北局发[2019]6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起飞重量不大于150千克的京东物流无人机可在陕西、甘肃、宁夏、青海4省进行跨省域的经营性飞行。
根据管理办法的内容显示,最大空机重量为250克以上(含250克)、最大起飞重量不大于150千克的民用无人机可以在包括陕西、甘肃、宁夏、青海等民航西北局辖区使用无人机开展货物运输配送的经营性飞行活动,且适用于相应飞行活动的监管管理。此前,京东已经从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获得了省域无人机物流经营许可证,凭借该证,起飞重量不超过300斤的京东物流无人机可以在西北4省内进行跨区域飞行。
与此同时,管理办法还明确了无人机物流配送的概念定义、经营许可资质申请基本条件、无人机物流配送许可的管理机构、适用范围、管理流程、法定义务等。管理办法将鼓励创新许可管理方式,鼓励新型业态健康发展,规范使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无人机)开展物流配送经营性飞行活动,拓展无人机应用服务领域,促进无人机物流配送安全、有序、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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